這段經文主要是說,如果有災難、苦難,只要誠懇稱誦地藏菩薩的名號,同時恭敬供養地藏菩薩,便能如法所求,離苦得樂。
「離諸憂苦」是指遠離一切的災難、苦難、障礙,身無病苦,心無煩惱,環境清凈和平,死後則能生天,甚至得解脫,進入涅??。
此外,在《十輪經》中還提到了與眾生相關的種種苦難問題,地藏菩薩也針對這些問題,提出了對治解決的修行法門,前提就是要至心稱念、供養、歸敬地藏菩薩。
經文:「若諸有情,饑渴所逼……乏少種種衣服、寶飾、醫藥、床敷及諸資具……愛樂別離、怨憎合會……身心憂苦,重病所惱……互相乖違,興諸?諍……若諸有情,閉在牢獄,??械枷鎖,檢系其身,具受眾苦,有能至心稱名、念誦、歸敬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者,一切皆得解脫……」
經文中說到,如果有人受饑渴,沒有衣服穿,缺乏日常用品,沒有貴重的飾物,病痛缺乏醫藥,睡覺時沒有床鋪、被子,只要稱念地藏菩薩聖號,就能夠滿願。
如果有愛別離苦、怨憎會苦──必須與恩愛的人分離,所謂的生離死別;怨恨的人又常常見面,所謂的冤家路窄。有這兩種苦產生,也是要稱念地藏菩薩聖號,修地藏菩薩法門,就能夠免除這種痛苦。心裡有憂愁苦惱,身體有各種病痛,或是人與人之間互相產生摩擦、彼此鬥爭,也應稱念地藏菩薩聖號。
經文中又說,如果有人被關在監牢里,被各種刑具束縛著,例如手銬、腳鐐、枷鎖等加身,不自由、不自在,這個時候也應稱念地藏菩薩。對於這一點,很多人可能覺得很奇怪,如果稱念地藏菩薩後,關在監牢里的人都能得到釋放,那犯罪、犯法的人,全部都不需要判刑了,因為判刑等於沒有判。
這可以由兩方面來解釋,第一種是冤獄,受到誤判,無法脫身者,可以稱念地藏菩薩,就能洗刷清白。另一種是真的犯了罪,正在受刑,這是應該受的,但心裡很痛苦,如果持誦地藏菩薩名號,就不會那麼痛苦了;或是本來要判重刑的,法官或司法單位,看他真心懺悔改過,可能給他一個機會,重罪輕罰,這也是念地藏菩薩有了悔過改善之心所帶來的結果。
另外,在這部經典中也說,如果一個人身心疲倦、氣力不足;生來殘障,諸根不具;或是心理不正常,有精神障礙的現象;或者被外來的鬼靈干擾,或者煩惱很重,包括貪慾、?恚、愚痴、憤恨、嫉妒、驕慢、邪見、睡眠、放逸、懷疑等;或是遇到水災、火災、風災、山崩、地震;以及遇到毒蛇、毒蟲、吃到毒藥,或害了種種疑難雜症;又或者遇到惡鬼,諸如夜叉、羅?x、惡獸、猛獸等,只要至心稱念地藏菩薩聖號,就能免除這些災難,這都是因為地藏菩薩的宏大悲願。
在此,要提醒大家,不要只是求地藏菩薩給我們消災免難,也要學地藏菩薩發大悲願,並照著去做,自己必會增長智慧與慈悲,也能夠持戒、修定、修慧,如此便能自利利人,也才能夠真正生天,得真解脫,早日成佛。否則僅僅是求現生的私利而念地藏菩薩的聖號,雖然也有用,但僅屬於自利信仰的層次,不是偉大究竟的地藏法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