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禪的理論落實到日常生活中

2023-02-13     曹強育     反饋

(四)稱法行

四種方法,是有層次的,一層比一層高。

第四種方法,所謂稱法行,是教我們:『凡事應該怎麼做,就怎麼做;需要我怎麼做,我就怎麼做。』因為,說到無所求,很可能會落入消極的心理;以為我既然不求任何東西,那我也不應該做任何事羅?『稱法行』就是要我們很積極的去做事,很努力的去工作。

我遇過一位年輕人,他立志要當律師。高中畢業後,連考了三年聯考,就是考不上法律系。最後考取了圖書館系。他感到很失望、很倒霉,想當律師,卻無法實現。但是,事隔多年後,他留學法國,深入研究圖書館管理學,取得圖書館管理學的博士學位。這類人才很難得,

在他尚未返回之前,國內已安排好聘請他回來任職最新最大的圖書館,因為國內欠缺這樣的人才。當初,他考取圖書館系,就有人告訴他:『上了賊船,就要跟賊跑,你既然考取圖書館系,便該好好把圖書館的學問研究好。』這就是說,我們在任何地位、任何崗位或任何情況之中,就要在這個情況所容許的範圍內,盡你所能地做到最好。

如果,遇到環境改變、條件也改變,當你置身在另外一個情境之中,在不同的情況下,你也要用同樣的態度來努力。倘能秉持這種態度,我們在一生當中,一定是非常的順利,而不會有太多的煩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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